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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0-29 14:08 点击数:0

一、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代码750301

二、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

入学要求: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基本学制:3年

三、培养目标

1、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分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课程改革,着力提升课程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系统性和指导性,建立对接紧密、动态调整、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掌握对应职业岗位必备的知识与能力,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终身学习能力,能胜任音乐与舞蹈表演等艺术行业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四、职业(岗位)面向、职业资格及继续学习专业

专门化方向

职业(岗位)

职业资格要求

继续学习专业

音乐表演

声乐演员、社会文化指导员等

目前尚无与音乐专业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考核

高职:

音乐与舞蹈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等

本科:

音乐与舞蹈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等

舞蹈表演

舞蹈演员、社会文化指导员等

五、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

(一)综合素质

1.热爱祖国,初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2.具有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3.具备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

4.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5.具有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能够在欣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过程中不断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掌握基本的就业和创业知识。

(二)职业能力(职业能力分析见附录)

1.一般通用能力:

1)具备基本的汉语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初步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2)掌握初步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收集、处理能力。

3)具有继续学习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初步的社会交往和活动能力。

2.行业通用能力:

1)具有较熟练的五线谱或简谱视谱即唱及一定的听音记谱能力。

2)具有一定的舞蹈表现能力和初步的舞蹈创作能力。

3)具有一定的音乐舞蹈表现能力和初步的音乐舞蹈创作能力。

4)具备初步的形体表演和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5)具有正确的艺术审美和音乐鉴赏能力。

6)掌握基本的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岗位变化的能力。

3.职业特定能力:

1)乐表演方向:

①具有较熟练的所学唱法(民族、美声、通俗)的演唱基本技能。

②具备一定的合唱能力。

③具有初步的音乐(声乐)辅导、合唱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及其他专业拓展能力。

(2)舞蹈表演方向:

1)熟练掌握各种舞蹈的身韵动律特点和表演技能,具备舞蹈表演能力。

2)掌握教学和培训对象年龄和自身素质特点,能针对性地选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具备舞蹈培训和教学能力。

3)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和政策法规,具备运用舞蹈基本理论知识独立分析、创编符合时代特色的舞蹈作品的能力。

六、课程结构及教学时间分配

(一)课程结构

 

(二)教学时间分配

学期

学期周数

教学周数

考试

周数

机动

周数

周数

其中:综合性实践教学及教育活动周数

20

18

1(入学教育)

1    

1

1(军训)

1(乐或舞蹈表演艺术实践)

20

18

1(声乐或舞蹈表演艺术实践)

1

1

20

18

1(声乐或舞蹈表演艺术实践)

1

1

20

18

1(声乐或舞蹈表演艺术实践)

1

1

20

18

1(声乐或舞蹈表演艺术实践)

1

1

20

20

19(顶岗实习)

1(毕业教育)

总计

120

110

27

5

5


七、教学进程安排

课程

课程

各学配(节/周)

学时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6

2






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

36


2





哲学与人生

36



2




职业道德与法

36




2



语文

198

3

3

3

3



数学

144

2

2

2

2



英语

144

2

2

2

2



信息技术

132

4

4





体育与健康

216

2

2

2

2

2


艺术(或音乐、美术)

35



1

1



中国历史

45

1






世界历史

27


1





专业技能课程

基础平台课程

(必修)

乐视

64

4

2


2









钢琴基础训练

68

4





2


2





民族民间音乐

68

4





2


2





剧目

68

4









4



基训

198

12

3


3


3


3





舞蹈赏析

66

4

1


1


1


1





技能方向课程

(限选)

乐表演

声乐演唱

316

20

2

1

2

1

2

1

2

1

2

1


正音

66

4

1


1


2







合唱

102

6







2


4



舞蹈表演

民间舞

348

22

3

1周

3

1周

2

1周

2

1周

2

1周


技巧

136

8





2


2


4



专业任选课程

专业技能类选修

236

14

1


1


2


2


8



顶岗实习

570

29











19


其他教育活动

专业认识入学教育

30

1


1











军训

30

1


1











毕业教育

30

1













注:1.总学时3300。其中公共基础必修和限选课程学时(含军训)占比约42%;专业技能课程(含顶岗实习、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占比58%。任意选修课程约占10%。

2.总学分192。学分计算方法:第1至第5学期每学期16-18学时计1学分;专业实践教学周1周计2学分;顶岗实习1周计1.5学分;军训、专业认识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1周计1学分,共3学分。


八、主要专业课程教学要求

课程名称

(课时)

主要内容

能力要求

64)

1)音、音高、音值、音程、和弦;简短旋律的听唱和记谱训练;

2)节拍、节奏;练习曲的视唱训练;调、大小调式、五声调式、转调、调式分析;

3)音乐记号、音乐术语;

4)根据学生情况,也可进行相应的简谱视唱练耳训练

1)具有运用基本乐理知识,理性认知、分析、鉴赏和表现音乐的能力;

2)具有基本的音高、节拍、节奏、调式、旋律的感知和记录能力;掌握五线谱常用调、调式、节拍、节奏乐曲的视谱即唱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音乐听觉、感受和表达音乐的能力2)为继续学习专业奠定基础能力

钢琴基础训练

68

1)钢琴弹奏的正确方法;

2)钢琴基本技能训练;

3)一定数量初、中级钢琴作品的演奏训练

1)正确掌握钢琴演奏的基本技法;

2)具有演奏一定数量初、中级钢琴作品的能力;

3)具有为简易的歌(乐)曲伴奏的能力

民族民间音乐

68)

1)民族民间歌曲与歌舞音乐;

2)民族民间器乐;

3)戏曲音乐;

4)曲艺音乐

1)(1)具备对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认知、分析、鉴赏和表现能力;

2)培养对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感情和民族精神

348

1)声乐演唱的基本理论知识;

2)科学发声方法的训练;

3) (3)所学唱法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特点声乐作品的演唱训练;

4)声乐表演舞台实践训练

1)了解科学的发声方法,具有正确运用呼吸、共鸣、位置与吐字四要素的能力;

2)具有运用所学唱法演唱一定数量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特点的中、外声乐作品的能力;

     3)具备一定水平的声乐演唱与音乐表现能力

声乐演唱

316)

1)声乐演唱的基本理论知识;

2)科学发声方法的训练;

3) (3)所学唱法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特点声乐作品的演唱训练;

4)声乐表演舞台实践训练

1)了解科学的发声方法,具有正确运用呼吸、共鸣、位置与吐字四要素的能力;

2)具有运用所学唱法演唱一定数量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特点的中、外声乐作品的能力;

     3)具备一定水平的声乐演唱与音乐表现能力

基训

198)

本课程是本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通过教学,使学生基本解决身体的柔韧度与协调性,初步掌握古典舞基训开、绷、直立的训练方法及古典舞技术技巧的运用,为今后的剧目学习打下基础。

 

1)具有运用基本舞蹈知识,理性认知、分析、鉴赏和表现舞蹈的能力;

2)为继续学习专业奠定基础能力

舞蹈赏析

66

通过对舞蹈作品的欣赏以及对作品的剖析使学生更深层次的理解作品的内涵。

为舞台上的舞蹈表演打下更深厚的基础。

合唱

102)

1)合唱基础知识;

2) (2)合唱的声部组合、字音练习、状态训练、发声训练、协调训练、艺术处理训练;

3) (3)不同时期、不同风格合唱作品的演唱训练和舞台实践

1)(1)掌握合唱的基本技能;

2)(2)具备合唱中与其他合唱队员互相协作的能力;

3)(3)具备参与合唱一定数量的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中、外合唱作品的能力

正音

66)

1)语音基础知识;

2)普通话的科学发声训练;

3)字、词组、短句、绕口令、诗歌、歌词、文章的朗读训练;

4)易错字、词的归类训练

1)掌握语音的基础发声状态;

2)(2)能够用正确的语音说好普通话,达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4) (3)为歌唱发声语言的正确运用奠定良好的语言基础能力

   

136

通过技巧课教学,使学生把握住舞蹈技巧“高、飘、稳、准”的技术。为舞蹈表演中的技巧打下坚实的基础。

1)了解科学的跟头方法,具有正确运用呼吸的能力;

     2)具备一定水平的技术能力与舞蹈表现能力

九、专业教师基本要求

1.本专业专任专业教师与在籍学生之比为1:20;专任专业教师应具有艺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不低于5%;高级职称不低于20%;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10%~30%,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所占比例不低于60%。

2.“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30%及以上,3年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应符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如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演员或演奏员等。

3.专业教师应认真践行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正确教育思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关心爱护学生,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能适应现代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如理实一体化教学、信息化教学等),积极参加“五课”教研、教学改革、教学和技能竞赛等活动,完成教师业务培训和专业实践任务,终身学习,开拓创新。兼职教师须经过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和考核,每学期承担不少于30学时的教学任务。

十、实训(实验)基本条件

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及课程设置的需要,按每班30名学生为基准,校内实训教学功能室配置如下:

 

教学功能室

主要设备名称

数量(个/架/套)

规格和技术的特殊要求

实验剧场

专业舞台灯光系统

1

数字灯光控制台、≥2000W的常规灯具、LED效果灯

专业舞台音响系统

1

数字音频控制台、≥2000W的功放、扬声器、数字周边

钢琴

1

7英尺及以上

舞台地胶

150m2

≥1.8m×4mm

音乐厅

多媒体系统

1

≥4000流明量投影仪

灯光系统

1

数字灯光控制台、≥2000W的常规灯具

音响系统

1

数字音频控制台、≥2000W的功放、扬声器、数字周边

钢琴

1

7英尺及以上

吸音、反音活动板

6

木质2440mm×132mm

谱架

30


琴房

立式钢琴

1台/6人

118M+及以上

谱架

1个/2人

-

舞蹈排练厅

立式钢琴

1

118M+及以上

地胶

100m2

≥1.8m×4mm

把杆

1

木质4m×5.5mm

多媒体系统

1

≥3000流明量投影仪

音乐排练厅

立式钢琴

1

118M+及以上

各类乐器

60

乐队常规中、外乐器

谱架

30

-

十一、编制说明

1.本方案主要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编制。

2.本方案充分体现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题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的课程改革理念,适用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民族音乐与舞蹈音(声乐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

3.本方案实行“2.5+0.5”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5个学期,校外顶岗实习时间为1学期。每学期按20周计算,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第一至第五学期,每学期教学周18周,机动、考试各1周。第六学期顶岗实习18或19周,按每周30学时计算。

4.本方案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分别设有必修课与选修课。必修课指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限选课是为不同专门化方向或学习目标的学生设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模块化课程;任选课是为拓展学生知识和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潜能,满足学生继续学习需要而设定的课程。任选课课时应不少于总课时的10%。

5.实训实习是重要的必修课程,有校内外职业实践活动、顶岗实习及毕业汇报演出等。学校应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推进校企合作,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共同制定顶岗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强化过程管理,将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自我评价相结合,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综合评价。

6.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本,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做中学、做中教”,理实一体,开展项目教学、场景教学、主题教学和岗位教学,注重因材施教;坚持教学质量评价主体、方式、过程的多元化,鼓励引导行业企业、学生和家长的参与,探索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

 

 

 

 

 

 

 


附录

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职业能力分析

职业岗位

工作任务

职业技能

知识领域

能力整合排序

声乐演员、舞蹈演员、社会文化指导员

声乐演唱

(1)较熟练的五线谱或简谱视谱即唱及一定的听音记谱能力;

(2)能够说好普通话,正确运用歌唱语言;

(3)较熟练的演唱技能,一定的音乐表现能力,能运用所学唱法演唱一定数量的中、外声乐作品;

(4)能弹奏一定数量的初、中级钢琴作品,并能为简易的歌曲伴奏;

(5)一定的合唱能力;

(6)良好的形体姿态和初步的形体表演及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7)正确的艺术审美和音乐鉴赏能力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基础、钢琴基础、声乐、正音、民族民间音乐、合唱、作曲基础、文艺常识、中外音乐史

一、行业通用能力

(1)简谱和五线谱视谱即唱的能力;

(2)简谱和五线谱听音记谱的能力;

(3)钢琴弹奏和简易的伴奏能力;

(4)舞蹈表现能力;

(5)形体表演和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6)艺术审美和舞蹈鉴赏能力。二、职业特定能力

1.声乐表演方向:

(1)演唱能力;

(2)合唱能力。

2.舞蹈表演方向:

(1)舞台综合展示能力;

(2)创作能力。

3.社会文化指导:

(1)演唱或舞蹈能力;

(2)演唱或舞蹈的辅导能力;

(3)合唱或舞蹈的排练、指导和指挥能力;

(4)舞蹈创作能力;

(5)社会舞蹈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指导能力;

(6) 社会文化管理和指导能力.

舞蹈表演

(1)初步的形体表演和舞台表现能力;

(2)一定的舞蹈创作能力;

(3)能表现一定数量的初、中级舞蹈作品

(4)良好的形体姿态和初步的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5)正确的艺术审美和舞蹈鉴赏能力

民族民间舞蹈、舞蹈基训、形体训练、文艺常识、中外舞蹈史

社会文化指导

(1)较熟练的五线谱或简谱视谱即唱及一定的听音记谱能力;

(2)较熟练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能力,一定的音乐表现能力;

(3)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的辅导能力;

(4)较好的合唱或合奏及其排练、指导和指挥能力;

(5)一定的音乐创作能力;

(6)一定的舞蹈创作能力;

(7)正确的艺术审美和舞蹈鉴赏能力;

(8)初步的形体表演和舞台表现能力;

(9)一定的社会舞蹈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指导能力;

(10)一定的社会文化指导和管理能力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应用和声、钢琴基础、声乐、器乐、合唱、合奏、作曲与作曲技术、指挥、民族民间音乐、舞蹈基训、文艺常识、中外音乐史、中外舞蹈史社会文化辅导、社会文化管理

注:本表是方案开发组集成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开发。职业学校应结合本校特点和区域行业企业岗位需求,充分调研后,制定本校的该专业职业能力分析表。